【台語新聞】員工車內怠速中毒亡 徵信社判賠!

王美雅 陳信仁 林志純 報導  / 嘉義市

長時間怠速車內,當心發生危險!兩名徵信社的員工,兩年前、開小轎車到嘉義縣新港鄉跟監蒐證,當晚七點多,被人發現昏死車內,經解剖後、判定死因、長時間停留在怠速車內,導致一氧化碳中毒。

死者家屬認為徵信社,讓死者連續出勤過勞,且要求拍關鍵畫面、因此得長時間待車內,造成悲劇,提告求償,法官認為,駕車和怠速均屬於職災風險,判徵信社、應賠償103萬元。

即使過了兩年,家屬一想到還是很難過,林小姐的先生,曾是徵信社員工,2017年四月跟另一名吳姓同事,開小轎車到嘉義縣新港藝術高中,附近跟監蒐證,當晚七點半,兩人被發現昏死在車內,家人趕到悲痛萬分。

當時車子處於怠速狀態,解剖判定死因是,長時間停留怠速車內一氧化碳中毒,家屬不滿,徵信社要求死者連續出勤過勞,又得拍到關鍵畫面必須長時間躲車內,釀成疲倦中毒身亡,提告求償。

法官認為徵信人員跟監,包括駕車與怠速,都可歸為職災風險,判徵信社應賠償103萬5千元,透過這個案例,醫師也要提醒民眾,怠速車內別待超過三小時,因為車內一氧化碳濃度,慢慢升高,待太久容易發生危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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