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塭倒廢棄物自爆 地主獲判無罪

邱君萍 謝育炘 報導  / 屏東縣

屏東縣東港一處魚塭,三年前遭人傾倒掩埋不明廢棄物,多次檢舉卻無效,最後發生自爆自燃事件讓地主遭到公訴。沒想到,判決結果地主無罪,理由是地主不知情,這讓一旁的魚塭業者覺得離譜,大車進進出出,怎麼可能不知道,而且,傾倒的廢棄物也被驗出重金屬,然而,縣府環保局不但沒對業者開罰,也沒有清除掩埋的廢棄物,讓可能的汙染繼續蔓延。

空地上燒起來,燒出陣陣濃煙還爆炸,現場直擊民眾都嚇到,這是位於屏東縣東港鎮,大鵬灣附近的一處魚塭用地,105年發生的事件,因為土地被傾倒掩埋,不明廢棄物倒至自爆,經過三年的時間,當地民眾帶我們重回現場,一大片雜草叢生,而被提起公訴的地主,最後被判無罪,附近的養殖業者覺得,判決結果太離譜。

更氣不過的是,到現在埋在土地裡的廢棄物,完全都沒清除,已經驗出重金屬,也確認違法使用農地,屏東縣環保局卻說,還要等進行的司法程序,甚至對事件狀況還不甚了解,讓當地的養殖業者痛批,就是公部門的放任,業者沒被開罰,也讓汙染一直延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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