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華 羅大偉 尹智剛 陳知學 報導 / 台北市
沒有住在戶籍地,小心會犯法被罰錢,像是教召,很多後備軍人住的地方,根本不在戶籍地,如果軍方通知,民眾卻沒有去處理,最後恐怕,就會因為妨害兵役,最重被判刑五年,甚至在戶籍法,還有規定,如果住在同一個地方三個月以上,就要登記,沒有登記,最重會罰九百元。
音樂+上班通勤,上下班尖峰時間趕趕趕,住家和公司要跨縣市的、大有人在,北漂的租房子,住北部的、戶籍地也不一定登記在溫暖的家;這是你我的日常,但很多人可能不太清楚,有個戶籍法規定只要是從其他鄉鎮市區遷入三個月以上,就應該做遷入登記,沒有在法定申報期間辦理,就會從三百元、一路罰到九百元;平常沒感覺,但後備軍人一不注意,就可能會收不到教召令。
法務部統計,全台地檢署每年就偵結一千多件,包括役男和後備軍人的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案件,超過三成五難以認定,故意躲避當兵或教召,都獲得不起訴處分;只有大約一成五,編理由的被起訴;至於簽結、被告死亡、毒品案移送戒治所或是被通緝的,大概占了四成。普查沒落實,案件恐怕爆增!國防部全動室軍動組簡任編篆朱森村說:「我們透過相關的簡訊還有相關的電訪,也會盡量通知到教召員本身。」全動室軍動組簡任編篆朱森村,國防事務全民動起來,除了降低擾民程度,漏洞也要補起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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