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單車族注意了!騎單車違規停車,過去因為單車沒車牌,警方開罰有難度,但未來警方可以通報交通局,然後先拖吊,等車主去領車時再開罰,逃也逃不掉,不少民眾支持這項新規定,但也有民眾擔心,偏遠的鄉鎮,執行拖吊的效率會太慢。
民眾說:「這樣是最好,不然真的滿亂的。」民眾說:「這就會少停滿多的,那我們人行道會比較好走。」台中市交通局,訂定了「移置保管妨礙道路交通慢車自治條例」,而慢車指的是腳踏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車,只要停在沒有規劃停車格的人行道,或停在紅線,警方可以開罰300元到600元,而過去警方要等車主在場,才有辦法開罰單,但未來只要通報交通局,就能先拖吊再開罰。
民眾VS.記者說:「放很久都沒有人管,都沒有人在處理,(沒有像市區這樣這麼快速)對。」交通局說,只要員警通報就會執行,而拖吊流程會先用粉筆在地上寫違規慢車的特徵,違規時間、地點,然後再拖吊到,台中市文心、崇德、或豐原拖吊保管場,車主來領車時,就得繳罰單,另外還要付,每台100元的移置費和每天50元的保管費,台中市交通局行政科長陳秋雄說:「拖吊進來五天,都沒有來領車的話,我們接下來就會公告,那公告三個月,還是沒來認領的話,我們就依程序來辦理,拍賣程序。」交通局說,拖吊違規慢車,可以避免民眾亂停影響交通,有很多縣市已經實施,這項自治條例將送台中市議會審議,最快明年上半年就會通過公告上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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