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0歲女隔離完首日「揪9同事爽嗑鍋」 吃完確診

高雄20歲女隔離完首日「揪9同事爽嗑鍋」 吃完確診 | 華視新聞
高雄20歲女子(黃衣)居檢隔天約同事吃火鍋(翻攝畫面)

徐筠庭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一名20多歲女子,日前自菲律賓返國後進行居家檢疫,檢疫14天期滿後,隔天自費進行武漢肺炎(COVID-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自費採檢,採檢完等待結果的過程中,馬上揪同事外出聚餐吃火鍋,沒想到採檢結果出爐後為陽性,確診武肺,成為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對此,高雄市衛生局依法對其開罰新台幣1萬元。

居檢完隔天馬上揪同事大啖火鍋 吃完後確診武肺 

高雄市衛生局今(23)日表示,近期高雄市曾有一例境外移入確診個案,於入境14日居家檢疫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首日,前往醫院自費採檢,但是她未等待檢驗報告結果,就在當天外出揪9名同事聚餐吃火鍋,時間長達1.5小時,過程中還沒戴口罩與同事近距離聊天、共鍋用餐。沒想到大啖完火鍋後,採檢結果為陽性。

高雄20歲女子(黃衣)居檢隔天約同事吃火鍋(翻攝畫面)
高雄20歲女子(黃衣)居檢隔天約同事吃火鍋(翻攝畫面)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拋拋走 遭衛生局開罰1萬元

高雄市衛生局指出,由於個案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前往人潮眾多的公共場所,不僅未戴口罩還與同事近距離共桌、共鍋用餐,此行為不僅可能造成同事及他人的健康危害,同桌接觸的9名同事亦暴露於病毒傳播的風險中,衛生局也立即匡列密切接觸者安排居家隔離14天,所幸都沒有出現症狀。而針對該名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拋拋走」(pha-pha-tsáu,四處亂跑)吃火鍋的民眾,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新台幣1萬元。

未遵守自主健康管理 違者最重罰30萬

高雄市衛生局進一步說明,依據中央訂定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居家隔離/檢疫期滿者應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有症狀曾前往就醫採檢者則應自主健康管理14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無症狀者應避免前往出入公共場所,外出全程佩戴醫用口罩。如有發燒、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或身體不適者,不得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並應儘速就醫。

高雄市衛生局強調,如未確實遵守各項自主健康管理規定,係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58條,將依同法第67、69條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或新台幣1萬至15萬元不等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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