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高雄市
7年前的高雄氣爆,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檢方起訴時任高雄市府秘書長趙建喬等3名公務員,還有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等9名業者、員工,一共12人。原本一審判12人都有罪,二審後,維持趙建喬等,3名公務員有罪,但是9名業者逆轉,改判無罪。如今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涉及高雄氣爆案的榮化公司董事長李謀偉,一審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但是去年4月,逆轉改判無罪。法官認為榮化公司分層負責,李謀偉沒有參與管線埋設、維護工程,因此沒有過失責任。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李謀偉等業者,無罪確定,僅判高雄市府前祕書長趙建喬,有期徒刑3年半、工程司前副司長楊宗仁,有期徒刑2年半、工程員邱炳文3年半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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