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昇鴻 李鴻杰 報導 / 台北市
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火警釀成人46死亡,誰該負責?先被檢討的,是城中城大樓在1981年就完工,不受1995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範,成立管理委員會,才會疏於管理。專家分析,就算裡頭住的是弱勢族群,沒錢繳管理費,但政府和房東都有錢,讓管委會運作,應該祭出重罰,解決公安上的問題!而朝野立委,都提案修法,內政部長徐國勇回應,會修法強制老舊大樓,成立管委會,將由營建署、消防署,將消防安全漏洞給補上。
一場暗夜大火,奪走46條人命究責聲四起,由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995年開始實施無法溯及既往,高雄城中城裡頭住了不少弱勢族群,為何沒有管理委員會首先被檢討,內政部長徐國勇說:「(住商混合大樓商場)它如果因為停止營業,而不做相關的公安申報,我們要做相關的規定,這一些(舊)大樓大部分都在六都,經過了積極輔導以後,事實上也有相當的成效(成立管委會)。」
目前全國有18,195棟大樓,1995年前取得使用執照經過輔導有9689棟設立管委會,超過5成,六都報備率最高是台南市最低則是台北,沒有成立管委會還有8506棟,修過就算過了就怕管委會沒經費,北市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主持人郭紀子說:「背後的所有權人(房東)是有錢人,政府也有錢解決這些問題。」
北市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主持人郭紀子說:「經(管委會)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主管機關處理,(違反公安)罰則太輕亂世用重典。」巧的是今年6月發生大火的喬友大樓也沒有管委會,消防設施年久失修。
朝野呼籲修法像是民眾黨立委高虹安,提出消防法修法草案除了加重管理權人罰則,課與主管機關權責外,也增訂內部人揭弊條款,以及「消防設備人員專法」草案,希望建立消防設備設計、設置、檢查、維修等的專業人員制度。
立委(民)莊瑞雄說:「趕快把它做一個進行。」立委(國)陳玉珍說:「這個當然是一定要走的政策。」一場大火燒出的問題政府應設法亡羊補牢,悲劇可不能再度重演。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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