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烈安 林品鑫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將通過法規,對騎車闖入公園者開罰最高6千元!因為員林市公所發現,當地公園常有老人家騎車闖入,就算現場有告示,入口處還裝了車擋,還是擋不住違規,機車在有老人和小孩的公園來回穿梭,讓民眾覺得很危險,但公園不屬於道路,警方無法以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開罰,因此縣府修改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增訂罰責,議會通過後,就能依法開罰。
老先生騎著摩托車來到公園入口,就算地上已經用鐵條做了好幾個車擋,但老先生還是硬鑽,不只有一台,機車來來去去,有的人騎進去有的人騎出來,結果還卡住,就是為了貪圖方便,讓彰化員林公園入口變成車道,禁止車輛進入的告示沒人理,機車在有老人或小孩的,公園來回穿梭,讓民眾覺得好危險,
直到員林市長本人站在入口,大家才趕快移車,違規這麼嚴重為什麼不叫警方取締?員林警分局副分局長許平海說:「就公園的部分啊它不是屬於我們,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範裡面,那所以警方無法開單告發,它是屬於我們彰化縣公園,管理維護自治條例的範疇裡面,那目前這個自治條例,它是沒有罰則的。」總不能天天叫市長自己來站崗,因此縣政府決議,要修訂公園管理條例增加罰則,議會通過後就於法有據,未來不論騎車開車闖進公園,最高都可以罰到6千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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