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謝憲宗 台中報導 / 台中市
有民眾拍到疑似是慈善團體,買了好幾籃龍虎斑到台中梧棲漁港放生,但漁業署公告梧棲漁港是第一類漁港禁止放生,因為梧棲漁港漁船多油汙也多,被放生的大魚容易死掉,浮上來會汙染環境和生態,還會影響漁船進出,因此將要調監視器揪出放生的人,依漁業法最高開罰15萬。
海資所說民眾想放生,必須先查詢可放生的種類,並附上藥檢證明以及養殖證明,申請過後再搭船到北堤外海才能放生,除此之外的地點都不能放生,在漁港賣魚的攤販說,慈善團體買活魚放生時有所聞,而管理漁港的海資所說,梧棲漁港屬於第一類漁港,是禁止放生的,台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秘書唐致仁說:「我相信這不是第一次,港區範圍內是不可以這樣子放生的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0年的時候曾經有公告過。」海資所解釋梧棲漁港漁船多油汙也多,不利外來大魚存活,魚死了浮上來會汙染環境、生態,還會影響船隻進出,已經調閱監視器,要找出放生的人,再函請漁業署開罰,最高15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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