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道救護車40秒挨罰 運將上訴被駁回

高采葳 劉俊男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樹林一名老翁,去年在家失去呼吸心跳,救護車趕往現場急救,準備送往醫院,卻在巷弄內,遇到一名計程車司機擋路,員警下車喝斥運將讓路,但這過程已經耽誤40秒,事後運將被告發裁罰3600元,同時吊銷駕照一年,他不滿上訴,說以為當時雙方可以會車,甚至還測量巷弄的寬度佐證,但法官勘驗認定當時旁邊還有臨停車輛跟機車,空間明顯無法會車,的確耽誤到送醫時間,決定駁回。

救護車鳴笛卡在巷弄,員警衝上前瘋狂大吼,只見一輛計程車擋在前方,不退就是不退,倒車倒車,員警著急狂拍車窗,因為救護車上一名老先生命危,正在實施CPR,僵持10秒後運將倒退,救護車才順利通過,員警說:「你看到救護車還故意開進來搞什麼東西啊。」計程車司機:「我沒有要阻擋啦。」員警說:「你都看到救護車在中間了你還故意開進來。」計程車司機:「因為它沒有在閃燈嘛。」員警說:「沒有在閃燈就代表在處理事情嘛。」

看到救護車卻還硬開進來,這是誤會嗎?只是運將說救護車鳴笛他就立刻靠邊停,還特別把後照鏡收起來,讓救護車併排通過,但老先生送醫後還是宣告不治,記者重回現場,發現巷弄兩側停滿汽機車,還有擺放小吃攤,這空間根本不夠讓2車同時會車,事情發生在去年5月14日,樹林區樹人街口,事後計程車司機,被罰3600吊銷駕照1年。

他不滿提行政訴訟,甚至還去測量巷子內的寬度,但法官認為當下還有其他機車臨停,根本過不去,他耽誤40秒,認定有阻擋事實駁回,計程車司機說:「那車子也是我貸款的,我還有一個7歲的小朋友要養,那為什麼我一點錯都沒有。」強調自己沒有阻擋,會再上訴維護自身權益,但畢竟救人要緊,一分一秒都拖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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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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