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權原 鄭卉良 李其庭 報導 / 桃園市
颱風天外出吃飯,最討厭的事之一,就是心愛的傘被偷!桃園市龜山區,一間銘傳大學附近的早午餐店,PO出監視器畫面,指控兩位男客人,用完餐,發現自己沒有帶傘,就順手拿走一把,擺在店門口傘架上的傘,當天雨勢又相當大,害的失主沒有傘可以回家,店家怒斥,就算生意再差,也不願意賺,他們兩人的錢。
兩名男子,在店家旁休息,滑滑手機,伸伸懶腰,看起來相當舒服,只是正當他們,準備離去時,外頭風強雨驟,剛好又沒帶雨傘,兩人不約而同,走到傘架旁,再互相交談一下,下一秒白衣男就,順手拿走,陌生人的傘,民眾說:「那種是有點公德心的東西,就是大家自己心裡要有一個底線啦,小小枝的折疊傘就放到小包包後面,是比較實際啦。」
事發地點就在,桃園銘傳大學,龜山校區,附近一間早餐店,2日早上,一名女學生用完餐後發現,她的傘莫名其妙被偷走,讓她相當傻眼,事後店家調閱監視器,將偷傘大盜揪出來,更痛斥當天雨勢相當大,這樣要女學生,怎麼回家,當事店家老闆說:「本來就不可取,他都20幾歲了而且學歷讀那麼高,應該很知道什麼事能做什麼事不能做。」
店家怒斥,就算生意再差,也不要賺他們的錢,同時公開監視器畫面,表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做的事,負起責任,桃園龜山派出所所長汪冠宇說:「本案失主尚未至所報案,本所將調閱店家及周邊監視器畫面,找到兩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
隨意拿走他人物品,很有可能會犯下「竊盜罪」,最高可以處5年有期徒刑,或是50萬元罰金,不要以為能,神不知鬼不覺,現在整個犯案過程都被公布,千萬別因貪圖一時方便偷拿傘,除了犯法也讓無辜民眾在雨天白白受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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