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宮廟放電子煙火 燒到雜草多處起火

鍾孟翰 簡玉霖 蔡孟峻 報導  / 屏東縣

12日晚間,屏東新園鄉有宮廟廟慶施放電子煙火,沒想到餘火點燃了東港溪畔的雜草,多處地點起火燃燒,民眾站在東港大橋上,看到溪邊都燒起來,趕緊通報119,消防隊出動滅火,幸好沒人員傷亡,消防局提醒施放煙火,必須提前申請,並要遵守相關規定,否則最高可開罰15萬元。

東港溪畔有雜草燒了起來,而且火點還不只一處,民眾說:「很大耶。」紅色火焰在夜色之中,更加明顯,就算站在幾百公尺外的東港大橋,都能看得一清二楚,之所以發生火警,因為這個原因。

12日晚間,屏東縣新園鄉,有宮廟慶祝10年廟慶,施放電子煙火時餘火卻引燃了東港溪畔雜草,一燒就是好幾個點,民眾嚇得通報119,屏東新園分隊隊員林楷晟說:「消防人員立即布1條水線將其撲滅,結束時間為晚間9點04分。」幸好火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消防局提醒,放煙火前,要特別注意相關規範。

預防科科員曾聖益說:「(煙火)應於施放5日前完成許可文件的申請,現場並配置有警戒人員,滅火器水桶等相關滅火設備,煙火施放時若發現落葉引發火警時,應由警戒人員立即啟動滅火工作。」若有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依法開罰15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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