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祐謙 戴子翔 陳建達 報導 / 基隆市
新北市三芝的貝殼廟是許多信眾祈福的勝地,但卻有一名律師在擔任廟方幹部的期間,私自挪用香油錢,拿來付前妻的贍養費,與自己的卡費,5年間不法所得超過158萬元,雖然他辯稱大多是廟的支出,並非私用,但檢方調查發現,並非如此,這名律師也因此被重判3年6個月。
人在做天在看,求神拜佛的聖地卻有人把歪腦筋動到這。這間在三芝相當知名的貝殼廟,長年吸引遊客上香祈福,但有一名律師利用擔任管委會幹部的機會,私自動用印章把香油錢轉到自己戶頭,拿來付給前妻的贍養費還有自己的卡費,自己律師事務所的助理薪資也寄生在廟方名下,就連電話費也更名為廟方,5年間不法所得超過158萬元,被告上法院。
朱姓律師辯稱,私人金流與廟方所得都是同一個帳戶,支出中有大部分都是購買廟方所需品,檢方不能只從帳戶金流「看圖說故事」。廟方人員說:「它是不是還在調查中,(朱姓律師好像)還要升級(上訴),還沒有很明確,等明確的時候再知道(告知)。」但經過3年的調查,檢方發現確實有部分支出用在廟方,但比率非常低,加上朱姓律師犯案後毫無悔意,被重判3年6個月,但全案還可再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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