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權 報導 / 新竹市
新竹市北區武陵路上有民眾違規被檢舉,在網路上PO出兩張罰單,質疑單子上的地點、違規法條都相同,甚至連照片也差不多,時間只相差一分鐘,怎麼被開兩張?讓她氣得要申訴,對此警方給出答案,確實有兩項違規,包括壓到機車停等區跟槽化線,針對不同行為個別製單舉發,也跟以往大家認知的單一違規,開單時間間隔6分鐘以上,是不同的狀況。
深色轎車,遇到紅燈,停在路口前,整個過程被後方駕駛檢舉違規,車主在臉書發文問警方,怎麼違規時間幾乎相同,一次收到兩張罰單,當事者張小姐說:「我到那個路口的時已經轉換紅燈了,所以我才踩煞車,所以車子就在機車格裡面,另外一張好像是壓到槽化線,因為我在找路所以可能沒有注意看。」
事發在新竹市北區武陵路上,拿出兩張罰單仔細看,除了違規地點一樣,而且法條也都是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時間是11月13日8點多,一張是22分,另一張則是23分,車主質疑差在哪,民眾說:「佔用到機車道啦,機車停車的格子,壓到槽化線,不同的法規啦,被罰兩個是正常合理的。」
我們將違規照片拿出來比對,就發現第一張轎車尾燈亮起,幾乎整台車壓在「機車停等區」上,但是第二張,明顯看到轎車往左切,左前輪壓在「槽化線上」,儘管罰單引用法條相同,但事件卻不一樣,等於是兩項違規,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分隊長郭駿億說:「此2行為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本局針對不同違規行為個別製單舉發,並無違誤。」
張小姐的罰單,也引發網友討論時間問題,因為根據道交條例,單一違規時間需相隔6分鐘以上,不過這次狀況,屬於兩項違規,因此不管是不是1分鐘,都可開罰,提醒民眾上路,還是得乖乖遵守交通規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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