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有13位民眾組團,預計6月要去以色列玩,1人團費7萬5,先付2萬訂金,但以色列和伊朗衝突爆發,外交部也將以色列列為橘色警戒,因此團員不敢去,要求退訂金卻被旅行社拒絕,團員一查更發現,旅行社109年時被撤銷旅遊執照,負責人提行政訴訟一審勝訴,但觀光署上訴,目前還在審理中,投訴民眾認為旅行社無照,因此向民意代表投訴。對此觀光署表示,這個旅行社的撤照官司還沒定讞,還是可以攬客,但沒用定型化契約簽約,已經違法,業者也應該依照契約規定,將訂金退還民眾。
從沙發上站起來,生氣離開的是,經常出團到以色列觀光的旅行社陳姓負責人,去年9月跟旅客協調,除了團費12萬外,還要再多收費,民眾VS.旅行社陳姓負責人說:「我們是繳12萬5,12萬,我想應該都涵蓋所有的,旅費在漲價,我有困難,不是妳講那麼容易的事情。」
陳姓負責人出團去以色列,要求多繳費被團員拒絕,接著因為以色列報復伊朗攻擊,團員擔心去以色列旅遊很危險,因此想退費,卻碰壁了,投訴民眾廖先生說:「找另外兩個人來替補,因為他不退費。」,投訴民眾廖太太說:「他說妳沒有給我尾款,我怎麼開票,我說對,那你沒有開票的話,你怎麼會把錢給航空公司?,你應該要把錢退給我,他就暴怒。」
投訴民眾說,他們那團有13人,一人團費7萬5,訂金先付2萬,因為以色列和伊朗衝突情勢緊張想退訂金,旅行社拒絕,查詢旅行社資料,發現,旅行社因為沒繳品保協會的150萬元保證金,109年底旅遊執照被廢照,110年12月,旅行社提行政訴訟一審勝訴,111年1月觀光署提上訴,目前還在審理中,旅行社持續攬客,投訴人112年8月下訂以色列旅遊團,112年10月以巴衝突爆發,112年10月外交部調升以色列旅遊警示燈號至「橙色」就是非必要不要去旅遊,113年03月提出退訂金被拒絕,交通部觀光署旅行業組長湯文琦說:「沒有在我們的網站上公布說,它是合法旅行社,只是在法律上,他是可以去經營他的旅行業務,我們視為他可以,經營旅行業務的話,他也應該要退訂,不能不退訂。」,投訴人說:「不然打給他太太。」打電話給旅行社負責人,夫妻倆都沒有接聽電話,觀光署表示,旅行社行政訴訟的部分雖然還沒定讞可以攬客,但還是要加入品保協會,提供履約保證,並且給團員定型化契約,但這間旅行社以上兩點都沒做到,已經通知負責人,要求改正,否則就要依法開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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