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1 11:58

洪福違約交割案 翁大銘今發監

劉世怡 魏台復 報導  / 台北市

  有股巿大亨之稱的前華隆集團負責人翁大銘,涉及洪福證券違約交割案,最高法院就違約交割部分,判翁大銘兩年定讞,今天上午翁大銘必須到北檢報到,發監執行,只是檢察官等了一個上午,翁大銘才終於現身了。

  囚車來了,要入監服刑的人一一上車,她是翁大銘祕書李秀芬,和翁大銘一樣,涉及洪福證券違約交割案,被判刑二年定讞,要發監執行。但是,翁大銘人呢?原來,翁大銘遲到了,沒趕上第一班囚車,後來,才身穿一身白袍現身地檢署。

  洪福案發生在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間,當時擔任華隆集團董事長的翁大銘,涉嫌炒作股票,違約交割金額高達七十二億,創下當時,違約交割最高金額,開偵查庭時,翁大銘否認有炒作股票。

 

  隔二年後,一審宣判,翁大銘在保鑣的保護下,來到法院,親自聽判,自己被判刑四年。官司纏訟十五年,直到現在,最高法院就偽約交割部分,判決翁大銘二年定讞。喜歡抽雪茄,長年畜著大鬍的翁大銘,曾經叱吒金融界,被封為股巿大亨,現在六十歲的他,已經沒落,不再意氣風發,而且,入監服刑,他這個招牌大鬍子,恐怕將會被剃掉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