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國華人壽 翁大銘四兄弟求重刑

掏空國華人壽 翁大銘四兄弟求重刑 | 華視新聞

柯映青 楊振漢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華人壽、華隆集團超貸案,今天偵查終結,檢方認為國華董事長翁大銘等四兄弟,在十年之間不當掏空公司二十多億的資產,一口氣將他們四人起訴,分別求處四到二十年徒刑。

  前立委翁大銘及其兄弟四人,涉嫌從民國八十年到九十年間,利用不實鑑價報告,製作假的股票交易價格提供給國華人壽作為貸款擔保品,還虛設人頭公司配合放款,甚至有同一天開董事會通過放款,當天就撥錢的情事。檢察官認為,翁氏兄弟將公司視同家族金庫,掏空公司資產,嚴重損害廣大投資人及經濟秩序,檢察官依背信、違反公司法、偽造文書多項罪名起訴全案,其中翁大銘、翁一銘求刑二十年,翁德銘、翁有銘求刑十二年。曾在以王子復仇記奪回家族企業的翁大銘,在人生高峰中,順利當選立委,經歷大起大落,而現在因為國華人壽掏空案,翁家兄弟可能要賠上總共四十八年的牢獄之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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