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買連動債可求償

任明玥 林郁凱 報導  / 台北市

  您還記得三年前發生的全球金融海嘯以及美國雷曼兄弟倒閉風暴嗎?現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以後民眾跟銀行等金融業者發生消費糾紛,將專責交由金管會下新設立的「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處理,讓小蝦米可以對抗大鯨魚。

  拿出一大疊單據,這全都是白先生投資的連動債。三年前,銀行主動推銷雷曼兄弟連動債給白太太投資,沒想到金融風暴加上雷曼兄弟倒閉,讓白先生的資金全都拿不回來。像白先生這樣的投資人,全台灣大約有五萬多名;小蝦米要對抗大鯨魚,許多人求助無門。

  立法院因此三讀通過修法成立金融評議委員會,處理金融消費的糾紛。該項法案保障民眾在30天內和銀行或保險公司協調,若民眾對於協調結果不滿意,可在60天內向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請,等待評議結果出爐。如果還是不滿意,就能提出民事訴訟。只是這項修法,白先生覺得仍有瑕疵。

  從金融風暴到現在拖了三年多,立法院才修法。政府這項舉措有沒有幫助,白先生不敢奢望;畢竟法律要保障的不只是權益,更是投資人辛苦的血汗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