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難同調? 社宅租金怎算才合理

羅立芸 潘建任 陳知學 專題報導  / 台北市

社會住宅租金到底要怎麼收費才合理?連日來引爆中央跟地方爭議不休!中央的標準是,市場平均租金行情的8折以下,但地方政府卻不見得這樣收費,因為還有預算成本、政策目標、居民壓力等考量。然而,這樣一來,最後的租金行情,會不會偏離社會住宅、保障居住基本人權的初衷,有很多值得討論的空間。透過華視記者羅立芸、陳知學、潘建任的報導,帶您探討台灣社會住宅的現狀、當前面臨的問題、以及可能的解方,一起來看!

夢想的好宅會是這裡嗎,哪裡蓋了社會住宅,就會引發看屋熱潮,但租金計算方式不一樣,地方中央也槓上,台北市長柯文哲說:「請中央公布社宅的這種租金計算辦法。」,內政部長徐國勇說:「一般的是8折,弱勢家庭64折65折,這很清楚,中央的標準老早就訂在這裡。」

中央的基本原則是市場平均租金行情8折以下,但地方卻可能高出這個標準,像是台北市把社會住宅的自償率(tga)訂為不低於100%,就是希望蓋社會住宅的成本能全部回收,租金就很難壓低,清大科管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說:「你要幫人家然後你又不出錢,要他自己負擔,這好像也怪怪的,那政府如果能夠用,我們講過,這個所謂地價稅房屋稅這件事情,如果比較合理的提高的話,那它的部分的,按照規定它的部分的金額,要來補貼所謂的弱勢團體。」

「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秉持居住是基本人權的精神,初衷是希望解決弱勢民眾的居住問題,但如果蓋社會住宅,把預算成本政策目標怕標籤化等等考量,放在幫助弱勢民眾的前面,往往容易偏離初衷。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彭揚凱說:「(荷蘭)他們讓中產階級,也可以來申請社會住宅,可是關鍵是,荷蘭他們有30%的房子是社會住宅,可是我們只有0.2%,所以我覺得最大的矛盾是,我的數量如此之少,可是我宣稱要照顧的對象如此之寬,這才是最根本的矛盾所在。」

看看亞洲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社會住宅比例,香港跟荷蘭一樣,比例高達30%,韓國近年也增加到7%,日本則是維持在6%,而台灣的社會住宅比例只有0.2%,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建議,當台灣的社會住宅數量,相對很少的時候,其實應該優先讓所得最低的一群人能夠入住。

目前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要提供至少30%以上給弱勢入住,這比例應該要再拉高,新北城鄉局住宅發展科長江怡瑩說:「(規劃以)可負擔的租金水準,來去做租金的訂定,所以我們是會考量這個方向,所以我們現在在訂租金,其實並不是以成本做考量,會是以可以負擔的租金水準來做考量。」

收入少租金就少繳一點,新北市政府,正在考慮往這個方向調整政策,希望能更確實照顧到需要幫助的人,然而社會住宅牽涉面向廣泛,要怎麼達到照顧弱勢和財政支出的平衡,還得中央地方一起努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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