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期最後一日三讀通過性侵害防治法

程芝萱 何興邦 薄征宇 報導  / 台北市

  今天(31日)是立院本會期最後一天的院會,立委們一口氣三讀通過多項法案,其中「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草案」的通過,是對性侵害案件中被害人更積極地保障。

  爭議了兩年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草案終於通過,所有的女性立委興奮地齊聚在議場前,向在坐的男性立委道謝。民進黨婦女部主任彭婉如的遇害,以及五歲女童被尖銳竹器刺傷下體等性犯罪案件,更突顯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重要。立委們把握最後一天的院會,快馬加鞭,三讀通過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草案。

  在二十條的條文之中,明文規定主管機關內政部要成立「性侵害防治委員會」,配置專門人員處理業務,委員會中一半的成員由民間團體代表、專家學者組成;各縣市設立性侵害防治中心;設立二十四小時性侵害防制專線,給予被害人心理輔導;各大教學醫院也成立專門小組,給予被害人緊急救援;加害人必須接受身心輔導、治療。

  在預防方面,也規定中小學的學生,每學年至少要接受四個小時以上的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同時內政部要建立全國性侵害加害人的資料檔案,以便追蹤防治;對於媒體報導被害人的姓名或是足以識別被害人身分的資訊,也將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鍰。

  另外,立法院下午也三讀通過了「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增修條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及「土地稅法第三十條修正條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部分修正條文草案」。今後,在港澳地區設置辦事機構,將有法源依據。

  而院會在下五五點半左右,由院長劉松藩敲槌宣布散會,結束了這個會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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