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能內亂(快語台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早在立法院選舉之前,國民黨主席連戰就提出一個令人吃驚的要求︰泛藍席位過半,國親就要「組成政府」。這是一個非常危險,非常容易把台灣帶入內亂的意圖,因為如果那樣的話,台灣就會出現兩個政府,形成「一國兩府」,第一個惡果是造成朝野惡性內鬥,可能癱瘓政府和國會;另一個惡果是,在野黨去組政府,等於台灣現有的兩大藍綠陣營都去「執政」,那麼誰是在野黨,誰來監督政府?

  從基本常識和邏輯來說,政府不能自己監督自己;而且國親去組政府之後,就不再是在野黨了。而且更為嚴重的後果是,它可能造成台灣陷入空前的政治內亂,這將會損害台灣的經濟,台灣的民主進程,台灣的國際形象,更重要的是,它可能給對岸虎視眈眈的中國提供機會和幻想空間,損害台灣的安全。

  到底誰有權力組成政府,誰有權力提名行政院院長?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五條寫得清清楚楚,行政院長歸總統提名,行政院下屬各部會首長由行政院長提名,總統任命,它說明什麼,說明「組閣權」屬於總統,而不是國會形成多數的政黨。一個國家最根本的法律是憲法,在現行憲法沒有修改,沒有制定新的憲法之前,無論哪個政黨,都應該
在憲法的條文下運作,遵守政治遊戲規則,這樣才能保證民主制度的實施。

  三月總統大選出現糾紛,泛藍陣營的街頭抗爭等非理性行為,已經相當損害了台灣的國際形象。這次立委選舉,泛藍陣營保持了立法院的多數地位,自視為獲得重大勝利,那麼因為總統選舉敗選造成的不平衡心理應該說得到一定程度的補償,下一步,如果國親兩黨真的是負責任的政黨,真的愛台灣,注重國家利益,那麼就應該謀求朝野良性互動,來促進台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推動台灣走向國際社會;而不是把立法院佔有多數席位當作政治籌碼,加劇朝野對立和對抗,把台灣拉入內亂。

  台灣的民主已經走到不再由任何政黨可以主導的地位,而是由選民、選票、選舉所決。如果國親兩黨選擇激烈對抗,而不是合作的激進政策,最後一定會遭到選民的懲罰,畢竟一屆立委只有三年,而且很快就會有縣市長選舉,然後還有台北、高雄市長的選舉,國會席位減半後的首次立委選舉,還有總統大選等。人民是有記憶的,在選擇權利在選民手中的時代,誰蔑視民意,最後就會被人民淘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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