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大職權法過關表決門檻為3/4

國大職權法過關表決門檻為3/4 | 華視新聞

賴淑惠 陳華彥 報導  / 台北市

  任務型國代再過九天就要展開議程。立法院上午終於通過爭議多時的國大職權行使法,其中將修憲複決門檻訂為總額的四分之三,也就是說,三百名國代,只要有七十五人投下反對票或棄權,修憲案就無法過關。同時,國代的服務費助理費,也遭到刪除,如果以開會半個月計算,大概每個人領十一萬元。

  重重敲下議事槌,立法院長王金平宣布,國大職權行使法,三讀通過。原本朝野爭議不斷的修憲門檻,確定為國代總額的四分之三,兩百二十五人贊成,修憲案就能過關。換言之,只要有七十五個人反對,修憲案就無法通過。不過對於法案規定違反原來修憲立場的票,要變成廢票,並且計入反對票,協商過程,民親兩黨一度僵持不下。從修憲門檻到廢票認定,一波三折的國大職權法,在朝野連日來的協商過後,終於在正式開會前夕拍板定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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