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具補貼性 施茂林:不需繳回

 / 台北市

  首長特別費制度,引發爭議,法務部長施茂林,昨天在行政院會中指出,特別費幾十年來,慣例由政府,編列預算,是具有實質補貼性質的業務費用之一,如果超額支出,則不予增加,已由首長具領部分,如未用盡,慣例上 也不要求必須繳回;施茂林並且說,一般人及公務系統,對特別費及特支費常混為一談,甚至,會計人員也混淆不清,對過去特別費的支出,予以過度檢視,並非制度原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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