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出意外 撕票要罰款

 / 台北市

台北市今天早上發生兩起撕毀選票的意外情況,分別是在南港投票所還有中正投票所,有一名大學生投了市議員不想投市長,就把選票撕了,還有一名中年婦人,投錯市長候選人,情急之下也撕了選票,依照選罷法規定,如果被認定故意,最重可處以五萬元罰款。

許多民眾起一大早,就是為了投下神聖的一票,在南港區東新街的投票所,還出現大排長龍等著投票的情形,不過也出現意外狀況,一名二十二歲的男性大學生,投完市議員,卻不想投市長,就把市長選票給撕毀,還說不知道撕選票違法。

另外一起撕毀選票地點則在中正區汀州路884投票所,一名五十二歲婦人蓋錯想投的市長候選人,一急之下也把選票撕了事實上,依照選罷法九十七條,故意撕毀選票,可處以五千以上至五萬元以下罰款。也提醒民眾,萬一遇到投錯候選人的情況,因為不可能再補領一張新的選票,不如在想投的候選人身上,再蓋一次章,就變成廢票,也總比觸犯法令來的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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