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國務機要費明天就要開庭審理,但民進黨立院黨團,今天向大法官會議,提出憲法保障【總統刑事豁免權】的釋憲案,主張總統在任期間,不論偵查或審判階段,都不能被列為被告,並且同時聲請【暫時處分】,要求暫停國務機要費的司法審判。
民進黨團針對「總統之刑事豁免權」爭議,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提起釋憲案,認為總統有刑事豁免權,而且不得放棄。民進黨主張,依照憲法第五十二條精神,總統的刑事豁免權應包括「實體上的永久豁免」和「程序上的暫時豁免」,只要是和總統職務有關的部分,沒有涉及內亂外患,完全免除刑事責任,在任期間,也不得偵查起訴或審判,國務機要費的偵查行為都應被視為無效,因此也提出暫時處分要求,暫停國務機要費案的訴訟程序。
民進黨團力挺陳水扁總統,強調黨團提出釋憲案的適格性沒問題,也獲得台聯黨團支持,至於之前頗有意見的洪奇昌,沈發惠,已經具名連署,不過趙永清,郭正亮,以及鄭運鵬還是拒絕簽署。民進黨團提出這項釋憲案,國親批評根本是皇帝條款,對此表示遺憾。國民黨批評民進黨在開庭前提出釋憲案,是拖延審判、干擾司法,但不管各方對這項釋憲案的看法如何,都表示會尊重大法官最後決議。(記者熊其娟、陳信隆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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