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擬草案 提輕罪減刑原則

 / 台北市

  法務部正在著手研議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引發熱烈討論,到底要什麼樣的犯罪才符合減刑標準?法務部初步提出輕罪減刑的原則,也就是說,只有有期徒刑在一年以下的受刑人才能適用減刑,刑度可以減輕一半。

  可能因為減刑受惠的,包括誣告罪、侵入住宅、妨害公務、侮辱公署,還有重利罪等等。不過重大案件都不能減刑,例如暴力犯罪、性犯罪,還有犯下重大貪污案件和金融犯罪也不適用,另外最近猖獗的詐騙集團也不在減刑範圍內。目前草案還在研議中,法務部最快在後天會上呈行政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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