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吳成典 詐領公款求刑15年

李文彬  / 金門縣

  前金門縣立委吳成典因涉嫌利用人頭向立法院詐領助理費,金門地檢署今天(8日)偵查終結,將吳成典起訴,求處十五年重刑。

  吳成典涉嫌在擔任第五屆和第六屆立委期間和他的妻子及服務處主任,三個人共謀,找來七個人頭掛名助理,藉此向立法院詐領一百九十五萬助理費,直到今年(2008)年初被民眾檢舉。檢察官調查後認定,吳成典等三人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加上偽造文書,吳成典和妻子鄧琰,分別被求處十五年徒刑;而服務處主任許勵宏求刑八年,不法所得要全部追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