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調查局長葉盛茂 一審重判10年

尤淑嬿 何孟倫 戴君恬 翁乾晃 報導  / 台北市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兩次向陳水扁洩漏洗錢情資,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做出判決,葉盛茂被重判十年有期徒刑。

  聽到被重判十年還不能交保,葉盛茂的太太滿心期待當場落空,原本帶著帽子來迎接葉盛茂回家的她,忍不住哽咽不平。

  葉盛茂當了七年的調查局長,卸任後被發現,私下向陳水扁通風報信,扁家海外洗錢的情資都被通報給陳水扁,葉盛茂也因而成為第一個被收押的前調查局長。警方以隱匿公文、洩密等罪名起訴業盛茂,在法院審理之後,還追訴了圖利扁家人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一審結果出爐,葉盛茂被判處十年重刑。

  葉盛茂一審宣判,判決結果成為扁家相關弊案進入法院審理的第一個指標,特偵組還繼續積極偵辦其他案件,上午約談101董事長陳敏薰到案說明。由於陳敏薰曾任開發金董事長,然而卻在二次金改期間,與中信辜仲瑩爭奪失利,黯然退位。開發金董監事改選期間是否有弊端?特偵組發出傳票,請陳敏薰親自向檢察官說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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