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易短路燃燒 飛機禁託運

 / 台北市

  搭機民眾要注意了,手機、相機、MP3和手提電腦裡的備用鋰電池,為了避免短路引發飛安意外,全球航空業今年新規定,備用鋰電池不能托運,只能放在手提行李中,規格要在一百瓦小時以下,違規最高可處十萬罰款。

  一件一件的托運行李正在通過安檢,但是行李箱裡頭這個備用電池未來可不能大剌剌的擺進托運行李中,因為從今年開始,全球的航空業者有了新規定,備用電池只能放在隨身攜帶的手提行李,如果違規託運就會受罰。

  聽到這個消息,不少民眾都說為了飛安可以配合,因為台灣在五年前就有航空公司倉儲因為下雨造成鋰電池潮濕短路起火的紀錄,尤其旅客出國最常攜帶的手機和筆記電腦的備用鋰電池最容易因為高溫或是強力碰撞導致裡頭的有機溶劑和空氣接觸立刻起火燃燒。

  雖然頒布了這項新政策,不過民眾也不用太過緊張,因為裝在手機裡或是相機裡頭的電池,因為有機殼保護,較不容易發生燃燒的危險,所以並不在限制之內,民眾未來還是可以託運,至於新規定的實施時間,民航局還要研議才能確定。(記者吳珮綺、甯德錦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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