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前總統陳水扁,向台北地院提出的撤銷羈押聲請遭到駁回,律師團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認為,北院裁定的確還有諸多可議之處,在上午發回台北地院,重新裁定。
一聽到抗告成功,律師立刻帶著息,來到看守所探望,發回更審的結果,律師轉述,陳前總統相當開心。高院裁定書指出,原審只以陳水扁曾任總統八年,將資金轉匯至海外,尚有未扣得之鉅額資產等單純事實,就推論有逃亡之餘,理由還不足夠,因此發回台北地院,更為裁定。而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更高分貝,呼籲法院應考量人道與人權,解除對陳水扁的羈押。台北地院在收到高院定書後,將會再決定,羈押庭日期,審理是否近一步撤銷陳水扁的羈押。(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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