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高雄市
焦點人物,陳致中遭法院判定有召妓事實,不過他頻頻對外喊冤,而高雄地檢署也決定公佈四張監視器的照片,照片拍到,在從七月二號深夜到七月三號凌晨,他的確有開車進出自家大樓,這段時間正好就是他被週刊踢爆他去召妓的時間,另外檢方也證實,在這段時間,陳致中甚至還使用黃睿靚的手機來召妓。
大大列印出來的四張影像,內容是陳致中從住家、人文首璽大樓地下室準備開車的樣子,第一張時間是七月二號深夜十一點零四分二十八秒,陳致中手上拿著電話邁開腳步,走向他的銀色凌志休旅車,第二張沒差幾秒時間,凌志休旅車已經開向車道,第三張凌志休旅車已經往外疾駛,過了一個多小時,時間來到七月三號的凌晨十二點三十七分二十三秒,陳致中的凌志修旅車已經停在車位上,表示他已經回到家了。
這些畫面是由高雄地檢署公佈,為的是要再一次證實陳致中的確有召妓事實,我們把影像回到當初被週刊踢爆的時間兜兜看,從七月二號深夜十一點,陳致中開車外出後,接下來他停在明誠路的合作金庫,等到大約快要三十分鐘,而這裡就是他被週刊拍下,他在車上等應召女妮可上車的照片,事後檢方也查出,這段時間陳致中手機有跟馬夫密切連絡。
再過了四十分鐘,陳致中的車回到銀行,週刊繼續拍下妮可下車,最後七月三號十二點三十七分,地下室留下陳致中開車回家,不只時間影像兜的起來,檢方甚至調出通聯記錄跟手機序號比對,陳致中還曾經大膽使用過黃睿靚的手機跟門號打電話給應召站機房,不過對於這一切陳致中還是這樣回答,但不管陳致中再如何喊話,證據照片會說話,至少從檢方提出的科學證據,陳致中的確有召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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