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6 12:00

羅賢哲間諜案 軍法判無期徒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陸軍司令部前少將羅賢哲擔任共諜案,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作出宣判,考慮羅賢哲在偵查及審判中自白,對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他就是羅賢哲,2004年擔任國防部駐泰國軍官時被大陸給吸收,從此之後羅賢哲陸續把台灣軍事機密交給大陸,換取十萬到二十萬元不等的酬勞暗中當共諜。但2008年國軍將官受階典禮上,竟然也有他羅賢哲榮升少將,但誰知道這時的他已經當了四年的共諜。

  把軍事機密全都露這是多麼嚴重的事,根據海陸空軍刑法第十七條,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不是死刑就是無期徒刑。但由於國防部認為,羅賢哲被捕後表現良好配合偵查,法官因此減輕刑罰判他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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