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6 06:00

羅賢哲間諜案 軍法判無期徒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陸軍司令部少將羅賢哲被大陸吸收,替中共當間諜將台灣重要軍事情資交給大陸,羅賢哲一共五次把資料交給中共人員、並收取賄賂,根據海陸空軍刑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間諜罪應該判處死刑。

  不過羅賢哲在偵查審判中自白,國防部高等法院合議庭決定減輕刑責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十天之內還能再上訴,而羅賢哲也是解嚴以來被查獲層級最高的軍官共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