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1 12:00

放棄美國籍好難 須經國務院同意

李若慈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美國國籍要放棄,程序真的很複雜。不但要本人向AIT,或是其他美國駐外單位申請,還要在領事或是外交官的見證下,簽署一份宣示放棄的文件,這份文件還要經過美國國務院同意才能算數,過程相當複雜。

  為了要簽美簽證,美國在台協會AIT門口每天都有人排隊。拿到美國籍更不用說了,要先透過AIT申請拿到永久居留權的綠卡之後,還要在美國境內,五年待滿三年才可以參加公民考試,通過考試才可以宣誓拿到美國國籍。

  拿到美國籍這麼複雜,放棄當然也不簡單。申請人必須本人到美國在台協會,在領事或是外交官的見證下簽下宣誓放棄國籍的文件。這份文件還要送回美國國務院同意之後才算完成整個放棄國籍的程序。

  文書往返時間漫長難以估計,美國移民國籍法明文規定的放棄程序,希望要放棄國籍的人能慎重考慮,沒有快速捷徑。美國籍也不像綠卡放著不管就會失效,連再入境都有困難,按步就班申請才有可能完成放棄美國籍的手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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