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1 18:58

除籍非單方! 需經美國務院查核

李若慈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林瑞雄30多年前離開台灣,到美國攻讀博士學位,在那段期間,也拿到了美國國籍,雖然親民黨說已經在9月底放棄,不過詢問過律師,跟美國在台協會求證之後發現,要放棄,不是林瑞雄簽署放棄文件就可以,美國國務院還有許多道查核關卡。

  林瑞雄到底放棄美國籍了沒?我們試著用各種方式聯絡他,競選總部找不到,找到他一手創辦的台大公共衛生學院,警衛也說,人不在這,警衛這裡沒有他的辦公室,說放棄了卻又不親自出面說明。

  華視新聞實際詢問,美國國籍真的有這麼容易放棄嗎,先從拿到美國國籍的方法說起,要先透過AIT申請,拿到永久居留權的綠卡之後,還要在美國境內,五年待滿三年,才可以參加公民考試,通過考試,才可以宣誓拿到美國國籍,拿到的過程這麼複雜,放棄當然也不簡單,申請人必須"本人"到美國在台協會,在領事或是外交官的見證下,簽下宣誓放棄國籍的文件,這份文件,還要送回美國國務院同意之後,才算完成整個放棄國籍的程序,文書往返,時間漫長難以估計。

  美國移民國籍法明文規定的放棄程序,希望要放棄國籍的人,能慎重考慮,美國方面還要通過三關,包括稅務查核,國安問題,以及在美國有沒有訴訟案件,至少要三個月到1年的時間,沒有快速捷徑,想放棄就放棄,恐怕沒這麼容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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