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8 06:00

黃季敏求處無期 法院裁定延押

邱韻如 盧松佑 報導  / 台北市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案,檢方日前偵查終結,認為黃季敏敗壞官箴,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求處無期徒刑,今天移審北院,法官認為黃季敏涉嫌重大,裁定繼續羈押,只是黃季敏始終否認犯罪,還說名譽受損,生不如死。

  一臉疲倦,馬拉松式庭訊,還是被裁定羈押,黃季敏還押時,跟李宗瑞,拷在一起,黃季敏神情,有些落莫,開庭時,黃季敏始終否認犯罪,檢方查出他利用標案,趁機A走1924萬元,這些指控,黃季敏都推說,標案是下屬負責,自己擔任署長職務,只負責推動政策,不會知道投標案的內容,沒有買黃金也沒有把錢匯往海外,還說,自己身為消防一員,是救人做功德,更說,外界未審先判,讓他名譽零分,人格重創,自己在獄中,生不如死。

  只是看看被借提時的模樣,頭髮特別梳過,穿著襯衫出庭,容光煥發,似乎感受不到,被檢方痛批敗壞官箴,求處無期重刑的模樣,法官認為,黃季敏涉嫌重大,裁定繼續羈押。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