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7 06:00

劉姍姍放棄交保 聽證會後還押

綜合報導

  台灣駐美國堪薩斯市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涉嫌詐欺和虐待菲傭一案,密蘇里西區聯邦地方法院舉行羈押聽證,由於劉姍姍聲明放棄權利,法官裁定劉姍姍繼續羈押。

  劉姍姍出庭時身著黑色套裝,未戴手銬,獨自步入法庭,法官6度詢問劉姍姍是否出於自由意志,放棄交保權利,劉珊珊表示出於自願,因此法官裁定還押,劉姍姍是在10日於辦事處內遭到聯邦調查局(FBI)逮捕,檢察官指控劉珊珊罪名為「外籍勞工聘雇詐欺」,定罪的話最重可判5年徒刑,得併科罰金。

  駐美官員認為,劉姍姍表明放棄權利,應該是當事人、律師和檢方協商後,基於各方利益,找出對當事人最適當、最有利的處理方式,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則表示,代表台灣方面的律師在法院聽證會上沒要求交保,是法律層面運用好尋求最佳方案,「既爭豁免,也問是非」,希望使劉姍姍早日獲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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