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1 18:58

"益"家藏錢燒錢無罪 法界不可思議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林益世涉貪案被輕判,刑期7年4個月,併科罰金1580萬,至於林益世媽媽沈若蘭、妻子彭愛佳及舅舅沈煥章、沈煥瑤,也全判無罪,但去年七月林益世家屬大動作藏錢、燒錢,法界人士認為,這是明顯心虛,怎麼可能獲判無罪。

  林益世涉貪案,合議庭認定林益世,只有恐嚇得利,沒有違背行政院祕書長職務,進行收賄,但去年七月,林益世的確,收受陳啟祥的六千三百萬元,並將陳啟祥轉由高雄地檢署,依「行賄罪」作緩起訴處分,到頭來,整起案件演變成,有人行賄卻沒人收賄,連貪污都稱不上,不過去年七月五號,沈若蘭帶著1800萬,主動到特偵組自首。

  這些錢,曾經藏在家中神桌下,藏在保險箱,知道特偵組要搜查,丟魚池燒美金沖馬桶樣樣來,林家的動作是不是心虛?即使大動作藏錢,但最後因為法官認定,林益世沒貪污也沒洗錢,所以包括林益世母親、舅舅等四人,通通獲判無罪,讓檢方聽了心碎,林益世整晚好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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