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除罪化 為民代、教授解套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趕在會期的最後一天,立法院火速通過了會計法修正案,替上千位因為特別費遭起訴的教授、地方首長、民意代表來解套,甚至可以溯及既往。因此今年2月因貪污罪定讞,入監服刑的前立委顏清標,很可能被無罪釋放之外,很多被控以不實單據核銷研究經費,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的大學教授,也將因此除罪化。

  前立委顏清標十幾年前擔任台中縣議會議長期間,挪用公款喝花酒,被判3年6個月。還在入監服刑的顏清標,可能很快就要無罪釋放。立法院趁休會前的深夜,臨時將會計法修正案,排入倒數第二案,用「夜襲」的方式,三讀通過。

  95年底以前,各機關支用之特別費;99年底以前,各民意機關支用之研究費、公費助理費和其他業務費;101年底以前大專院校職員、學術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補助之研究計畫費、報支、經辦與核銷,都不需負民、刑事責任。

  地方民代使用特別費確定除罪化,除罪範圍也擴及學術單位。朝野立委不再顧忌外界爭議,這回將「歷史共業」一次解決,不免令人聯想是否有「量身訂作」的考量。是否成功為顏清標解套,有待法務機關的認定。而除罪範圍也擴及學術單位,近來有數百位涉及貪污罪的國立大學教授,也一併獲得解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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