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3 18:58

誤闖未開放樓層 男撞傷索賠42萬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鄭先生,跟華視新聞投訴,他去年到大賣場把車開進未開放的樓層,因為燈光昏暗,不小心一頭撞上玻璃門,右眼上方血流不止,鄭先生認為是因為業者未放柵欄阻擋,才導致他誤闖受傷,要求42萬元賠償,雙方金額談不攏,鄭先生進而向消保官投訴,全案因為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所以賣場暫時不予回應。

  鄭先生的右眼上方,好幾道玻璃割破的傷口,半張臉都是血跡,他說這是去年九月他開車到蘆洲的大賣場,停好車之後一頭撞上玻璃門造成的,七樓沒有設置柵欄我開上去才發現,一切灰暗裡面也都是暗的,所以我就不小心撞上去的,賣場表示,事發當天因為六樓還有車位,所以七樓沒開放燈才沒開,但鄭先生則強調六樓車位已滿,才不得不開上七樓,雙方說法兜不攏,進而向消保官投訴。

  鄭先生要求半年薪資42萬當作精神撫慰金,但賣場只願意以醫療費用2倍6784元,作為賠償,鄭要求這樣有協商但他們要求施藥費,還放我們鴿子,消保官究責起來我們認為是賣場責任,實際回到賣場發現,沒開放的樓層,已經加放圍籬防止消費者再誤闖,賣場不願多做回應,但因為談判破局,雙方現在只能對簿公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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