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杰 報導 / 桃園市
桃園的一名懷孕兩個多月的孕婦,到了一家知名的賣場買了綠茶回家,喝了一口,酸掉的味道,讓他差點沒反胃,看了一下製造日期,這包綠茶,都已經過期兩個月了,結果再回到賣場,過期的飲料還是繼續賣,雖然業者坦承疏失,但因為自己的疏忽,可能也賠上了消費者的信任。
打開家裡冰箱的門,拿出四天前,剛從賣場買回家的綠茶,喝了一口,酸掉的味道頓時充滿在舌尖,猛然一看,上面的到期日期,2013年5月9號,寫的是兩個月前,讓他頓時作嘔,想到就覺得不舒服。
重新回到賣場,冰箱裡不只有郭小姐買回家的過期綠茶,蜜豆奶也過期了一個月,連架上的飲料都已經超過保存期限。一般人買飲料,哪會想這麼多,消費者信任業者,沒想到,卻讓人面臨拉肚子的危機,現在也在跟業者談,補償問題。
下次買東西,真的要睜大眼睛,別以為東西擺在架上,就沒問題了,還是多留意一下製造日期,才有保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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