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艦弊案 郭力恆判15年定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25年前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最高法院認定海軍前上校郭力恆和軍火商汪傳浦是共犯,共同收受湯普笙公司回扣104億贓款,現在依公務員收取回扣罪,判郭力恆15年徒刑罰金2億元,褫奪公權10年,還必須與汪傳浦連帶追繳全額贓款。

 

  而他哥哥郭問天,也因為幫助洗錢,遭判刑2年罰金1千萬元,而目前瑞士也已經將郭力恆兄弟遭到凍結的11億犯罪所得,匯回台灣的專用帳戶暫時保管,至於汪傳浦的資產,也都被凍結,最高檢正透過司法互助,要追討所有,關於拉法葉案的犯罪所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