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慈 李鴻杰 報導 / 台北市
張顯耀案,調查局前一天才說恐怕觸犯外患罪,洩漏了至少十件以上「密」或是「機密」文件內容,但由於兩岸之間的關係,難以認定是「外國事務」,調查局最後決定,以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先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張顯耀去職,全力反擊。調查局追查,一度說是共諜,但和高檢署開會過後,發現有認定問題。調查局原本認為,比對兩分情資資料,張顯耀洩漏「機密」層級文件,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違背對外事務委任,但高檢署,法條強調是「外國」事務,兩岸現狀並非國與國關係,要求認定補強。外患罪適法性先被打了問號,調查局決定,改依洩密罪,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接下來,一連串的調查跟約談,即將展開。
過去曾經和張顯耀一起共事的另外一位前陸委會副主委高長強調,兩岸事務的確有很多細節,要謹慎處理,不小心,很容易踩紅線。進入司法調查,檢調現在全面比對,追究張顯耀洩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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