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洩密案黃世銘有罪,但不用被關!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高等法院認定他向總統馬英九和前閣揆江宜樺,洩漏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涉嫌關說案4件偵辦中案件與通聯紀錄,昨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判黃1年3個月徒刑,但因每罪都是6個月以下徒刑,得易科罰金45萬5000元定讞,不必蹲苦牢。
據媒體報導,黃世銘上個月6日退休,退休俸一個月17萬餘元,儘管被判刑有罪,但因依《公務人員退休法》,黃並未遭褫奪公權或涉內亂外患罪,因此退休金照樣發放。據《聯合報》報導,最後一次開庭時,高院合議庭受命法官問黃世銘,如果能重來一次,當時會不會有不一樣的做法?黃世銘陷入沉默,書記官的打字聲也停止,他吐出幾個字,「我沒有做錯。」這次判決,對黃世銘來說,不僅是個人聲譽掃地,更讓他所堅持的,徹底被法院打臉。
圖片來源:翻攝自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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