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推「加薪四法」 吃得到? 邱毅:不加薪就罰錢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國民黨黨團提出「加薪四法」,包括《公司法》、《工廠法》、《勞動基準法》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等四法修正案,其中前三法將要求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上櫃公司,須提出具體利潤分紅計畫,分配盈餘給員工,否則可依法處50到500萬新台幣罰鍰,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則規定若給員工加薪,可依加薪金額的130%扣抵營所稅。今(10日)的華視新聞廣場要來討論這「加薪四法」的問題。文大教授邱毅表示:「我提出了棍子跟胡蘿蔔,兩個方案。勞基法給你明定,如果你賺了錢不加薪,就給你勞動檢查,檢查到了我就罰你錢啊,而且還連續罰!而胡蘿蔔是指,如果你企業加薪,我就讓你可以抵稅。」立委羅淑蕾:「並不是為了選舉才來推這個法,這個「加薪四法」是適用所有的公司裡面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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