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未來如果駕駛阻擋救護車、消防車或是警備車,除了處以罰鍰3600元之外,還要吊鎖駕照。
許多民眾反應阻擋救護車的處罰過輕,無法有效遏止不當行為,於是提案加重罰則,期望改善這項歪風,於是今日三讀通過,未來聽到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或工程救險車的警號,沒有避讓者,將會處以駕駛人3600元罰鍰及吊銷駕照。另外,行人強行穿越平交道,罰鍰也從現行的1200提高到2400元。(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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