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2010年的高雄市長選舉期間,前立委邱毅在媒體公開點名,高雄市長陳菊在凡那比風災造成高市淹水時,沒有去勘災反而到田寮泡冷泉,陳菊氣得提出告訴,案件經高雄地檢署調閱陳菊的手機通聯紀錄、基地台位置、官邸監視器錄影帶等資料後,認定邱毅誹謗陳菊,雄檢今天(24日)偵結後依違反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妨害名譽等罪起訴邱毅。
雄檢指出,邱毅有曾受有期徒刑以上的前科,在5年內再犯本案,構成累犯,檢察官請求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向法院加重其刑。
對於高雄地檢署起訴邱毅,高市新聞局長丁允恭表示,高雄市府肯定此一起訴,希望能以此還陳菊市長與高雄人一個公道,也盼能透過司法扼止「指花為蕉」之徒,不要再用不法言論抹黑市府團隊、影響市政建設、傷害台灣民主發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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