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原訂企業250人以上,雇主要提供哺、集乳室,還有托兒設備等措施,人數下修為100人以上,另外,受僱者有未滿2歲子女要親自哺乳者,雇主每天要給1小時時間,如果加班時間超過1小時,還要再給半小時哺乳時間,預估受惠勞工增到368萬人。
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表示,這是性平法實施多年,一大突破,受惠勞工從244萬人增加到368萬人,這也表示,全國有超過半數的受僱勞工可以享有雇主所提供的措施,另外,這次的條文修正案,也有針對性騷擾事件,明訂被害人因性騷擾事件需要走法律訴訟,司法機關通知到庭時間,雇主要給公假,一但違規還要處以新台幣2萬以上,30萬以下的罰鍰。(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