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09:29

涉貪汙案 林益世今早發監執行

涉貪汙案 林益世今早發監執行 | 華視新聞
(資料畫面)

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收賄案,以及財產來路不明,遭到判刑2年。今(28)日上午赴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

前行政院秘書長在2012年遭當時的特偵組起訴,特偵組將林益世的案件分為3案,要求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第一案是林益世在立委任內,收受中鋼下游廠商「地勇」6300萬元的賄款,協助續約;第二案則是擔任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又向陳啟祥索取8300萬元未遂;第三則是1580萬元來路不明的財產。

最高法院在今年,針對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將林益世判處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2年,併科罰新1580萬元定讞。而收受6300萬元賄絡的部分則是撤銷發回高等法院,另外要求賄絡的部分則是無罪定讞。

戶籍地設在高雄的林益世,原應向橋頭地檢署報到,但他以妻小都在台北、親人探視方便等理由,申請由北檢執行。

此外,林益世母親在消息曝光後,燒毀95萬美金贓款,另將1800萬元現金綁磚塊沉入水池,被依湮滅證據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