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5 15:41

政院通過《證交法》修正案 庫藏股轉換期限延為5年

政院通過《證交法》修正案 庫藏股轉換期限延為5年 | 華視新聞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今(25)日院會中通過《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送立法院審議。修正的項目如將庫藏股轉讓給員工的期限由3年延長為5年,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這次修法是協助企業留住人才。

行政院院會在今日審議通過《證券交易法》的部分條文修正案,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引述賴清德的說法,表示這次修法是為協助企業留任優秀人才,並強化法令,以健全資本市場發展及保障投資人權益。修正的法條向目,如原本半年度財務報告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修正為第二季財務報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才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此外,金管會表示,為協助企業留住人才,將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給員工等辦理股權轉換的期限,由原先的三年延長至五年。至於股權分散的上市上櫃公司,只要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股東就足以影響公司營運,為強化交易市場之管理,這次修法也將大股東納入規範,增訂大股東於公司買回期間亦不得賣出其持股之規定。

罰則部分,公開發行公司的行政罰鍰上限由新台幣240萬元提高至480萬元,並增訂違規情節輕微者得免予處罰。也增訂對證券商、證券相關服務機構的罰則,金額範圍在24萬元至480萬元以下。同時也將證券商違反承銷期間內不得為自己取得所包銷或代銷有價證券之罰鍰,提高為24萬元。

賴清德指出,此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盼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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